发改委行政奖励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奖励
- 索引号:dffe/2018-00007
- 发文字号:
- 发文机构:365bet品牌中文网_365bet欧洲_365bet在线体育投注发改委
- 名 称:发改委行政奖励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奖励
- 公文时效:
- 发布日期:2018-12-29
【法律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: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,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。 【部门规章】《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2014年1月15日)第十六条: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,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举报人给予鼓励。 【部委文件】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〉的通知》(发改价监〔2014〕165号)第四条: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(一)对举报人员需要奖励的,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提出意见,报请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。 |